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情况说明
日期:2021-02-27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量:1109

《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指南 》(以下称《课题申报指南》)是由中心学术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设立目的

围绕当前生态环境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吸引和资助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学者及地方一线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突出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提高研究水平及社会服务能力,为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二、资助计划、方向及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

(1)申请要求: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资助额度为2万元/每项,研究期限为2年(执行期自2021年7月1日起)。

(3)重点项目结题时除提交一篇高质量研究报告之外,还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SSCI、SCI、A&HCI、CSSCI、CSCD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②出版20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③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④研究成果被《内参》、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纳或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

(4)项目负责人需在立项下一年度参加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年会,并进行项目进展或结题汇报。

2、一般项目

(1)申请要求:负责人一般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资助额度为1万元/每项,研究期限为2年(执行期自2021年7月1日起)。

(3)一般项目结题时除提交一篇高质量研究报告之外,还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SSCI、SCI、A&HCI、CSSCI、CSCD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②出版10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③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④研究成果被《内参》、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

(4)项目负责人需在立项下一年度参加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年会,并进行项目进展或结题汇报。

三、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1、项目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的50%。

2、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予以撤项。

3、项目结项后,根据结项研究成果达到的资助类别(重点或一般项目),支付剩余经费,未完成相应要求的,予以撤项。

四、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受理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2021年3月25日。申请单位应于截至日期前把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的申请书一式4份,统一寄送到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电子文档发中心邮箱,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

2、项目申请书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无知识产权争议。

3、申报年度内,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凡有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凡得到中心课题资助所形成的成果应与申报书内容高度紧密相关,包括论文、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应标注“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课题资助(课题编号XXX)”;英文统一用“The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Sichuan Province Cyclic Economy Research Center(No.XXX)”。

5、立项名单将在2021年5月前后公布,并邀请参加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年度学术会议。

6、项目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报书)可在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网站(http://scxhjj.swust.edu.cn/)浏览下载。

五、事项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青龙大道中段59号西南科技大学行政楼9-7办公室;

邮编:621010;

办公电话:0816-6089598,6089575;

E-mail: xhjj588@163.com

联系人:魏飚(13981144678)罗林(13508119075)

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2021年1月30日

附件1: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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